关于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的情况说明
为推动中国公益研究及公益人才培养,2010年6月10日,“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壹基金)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合作共建“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协议》,确定由上海壹基金捐款2000万给“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成立“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以下简称公益研究院)。
2010年6月中下旬,上海壹基金分别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老牛基金会签订发起公益研究院的定向捐赠协议。老牛基金会出资1000万元,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公司出资300万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上海壹基金从自筹的企业合作捐款中出资400万元,共计2000万元用于成立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2010年7月初,老牛基金会1000万元、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公司300万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万元汇入上海壹基金账户。2010年7月9日,上海壹基金向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一次性捐款2000万元作为公益研究院发起资金。
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壹基金、老牛基金会、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益研究院发起方,派出代表组成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理事会,负责管理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聘任王振耀担任公益研究院院长。
2012年1月,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公益研究院现任理事长为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郝芳华。
注:
1、2007年4月19日,李连杰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在中国红十字会内设立“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红会壹基金计划)。2008年10月19日,李连杰、周惟彦等在上海成立非公募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壹基金),周惟彦担任法人。
2、2011年1月11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深圳壹基金)成立。红会壹基金计划与上海壹基金依法完成清算注销。深圳壹基金受托代管上海壹基金注销后的相关档案。